

农村房屋确权后仍可进行更名操作,但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并按照流程进行办理登记。例如,当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翻修、面积变化或同一房屋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时,农村房屋所有人可以申请更名。农村房屋更名流程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等材料,需提交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证明文件。需要注意的是,房屋所有权转移随房走,但宅基地使用权随房不动。
法律分析
农村房屋进行确权之后,仍然可以进行更名操作。我国《房屋登记办办法》有规定,农村房屋所有人名字发生变化的,可以进行更名;农村房屋进行翻修,位置发生变化、或是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可以进行更名;同一房屋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也可以进行更名,只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就算是经过了房屋确权,还是可以进行更名的。
农村房屋更名办理流程:
当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比如农村房屋村集体内流转、继承等),需要对房子进行更名的,需要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下述流程进行申请:
1、登记申请书。农村房屋所有人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申请登记,进行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明。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3、房屋所有权证书。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书,比如说不动产登记、农村房屋房产证;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证明。当初建房时所申请的宅基地的使用权证书,或者村集体提供的证明材料;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展转移的材料。如农村房屋在村集体内部转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继承房屋的相关法律证明材料等;
6、规定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各地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房屋所有权进行转移,规定地随房走的原则,宅基地的使用权也跟着进行变化,但是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所有人要进行登记,房屋自然倒塌之后,宅基地要归还村集体。
农村房屋确权后,还是可以进行更名的,但是房子更名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按照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登记,切不可私自进行协议修改,这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容易产生纠纷。具体可咨询当地部门。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农户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村房屋确权后,农户并不能进行更名,也不能将农村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
然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发生产权流转,即将农村房屋的所有权流转给其他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在这种情况下,农户可以选择参与产权流转,并获得相应的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农户选择将农村房屋的所有权流转给他人,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否则,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法律风险。
结语
农村房屋确权后仍可进行更名操作,但需符合法律规定并按照流程进行办理登记。否则,私自进行更名可能产生纠纷。可咨询当地部门了解具体办理流程。
法律依据
公证法(2017-09-01)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三条 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公证法(2017-09-01)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