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可以异地报销住院费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04:47:15
低保可以异地报销住院费吗?
法律分析。可以异地报销,驻外地三个月以上的职工应当提供当地特约医疗机构的病历、医疗费收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暂行办法》。第九条 外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规定:参保人员在外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用人单位垫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填写《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外诊、急诊医疗费用申请核拨表》,于每月10日前向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申请审核、结算。
导读法律分析。可以异地报销,驻外地三个月以上的职工应当提供当地特约医疗机构的病历、医疗费收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暂行办法》。第九条 外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规定:参保人员在外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用人单位垫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填写《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外诊、急诊医疗费用申请核拨表》,于每月10日前向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申请审核、结算。

法律分析:
可以异地报销,驻外地三个月以上的职工应当提供当地特约医疗机构的病历、医疗费收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暂行办法》
第九条 外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规定:参保人员在外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用人单位垫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填写《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外诊、急诊医疗费用申请核拨表》,于每月10日前向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申请审核、结算。
低保可以异地报销住院费吗?
法律分析。可以异地报销,驻外地三个月以上的职工应当提供当地特约医疗机构的病历、医疗费收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暂行办法》。第九条 外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规定:参保人员在外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用人单位垫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填写《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外诊、急诊医疗费用申请核拨表》,于每月10日前向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申请审核、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