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并展开侦查工作,如果案件符合管辖规定,包括接到报案、控告、举报,儿童失踪或妇女失踪报案,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被拐卖,发现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以及其他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的情形。
法律分析
拐卖儿童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拓展延伸
儿童拐卖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儿童拐卖罪是指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将未成年人非法拐卖、买卖、运输、转移、收养或者接收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犯有儿童拐卖罪的犯罪嫌疑人,其量刑标准主要根据拐卖的儿童数量、拐卖手段、拐卖目的以及对儿童造成的伤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一般情况下,儿童拐卖罪的犯罪嫌疑人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具体的量刑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和社会危害程度等综合因素进行判断和决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量刑,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拐卖儿童案件的处理需要机关迅速立案,并展开调查。根据相关规定,一旦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儿童失踪的报案,机关应立即采取行动。同时,对于其他可能涉及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情形,也应予以重视。儿童拐卖罪是一项严重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将面临刑事处罚,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将根据具体案情进行量刑,以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