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后上班工资待遇及职工丧失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严重伤情可适当延长。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满期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丧失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包括不再具备享受条件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待遇的基础,不同伤残等级享受不同待遇。
法律分析
一、工伤后上班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按月正常发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哪些情况下职工丧失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工伤保险制度是以工伤职工为特定的保护对象的,目的在于使工伤职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助。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来提供保障时,就应当停止工伤保险待遇。此外,工亡职工的亲属,在某些情形下,也可能丧失享受有关待遇的条件,如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的子女达到了一定的年龄或就业后,丧失享受抚恤待遇的条件;亲属死亡的,丧失享受遗属抚恤待遇的条件等。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同的。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确定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活动来确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
结语
工伤后上班工资待遇根据停工留薪期来确定,单位会按月正常发放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一旦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仍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丧失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包括不再具备享受条件和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不同伤残等级享受不同的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十七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