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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无车销户 ?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08: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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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无车销户 ?

法律分析。无车可以销户。无车销户属于汽车灭失申请销户登记,车主应填报《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相关部门开具的机动车灭失证明材料,即可办理。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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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无车可以销户。无车销户属于汽车灭失申请销户登记,车主应填报《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相关部门开具的机动车灭失证明材料,即可办理。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分析:

无车可以销户。无车销户属于汽车灭失申请销户登记,车主应填报《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相关部门开具的机动车灭失证明材料,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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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无车销户 ?

法律分析。无车可以销户。无车销户属于汽车灭失申请销户登记,车主应填报《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相关部门开具的机动车灭失证明材料,即可办理。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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