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刑罚根据数额和情节的不同,分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1.犯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拓展延伸
2021年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判刑标准与量刑准则有何关系?
2021年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判刑标准与量刑准则密切相关。判刑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对犯罪行为所处刑罚的具体规定,而量刑准则则是法官在判决过程中根据具体案件的情节和被告人的犯罪情况进行综合考量的指导性准则。判刑标准往往是量刑准则的基础,但在具体操作中,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犯罪手段、数额大小、社会影响等因素,结合量刑准则进行判断和决定。因此,判刑标准与量刑准则之间存在紧密的关系,旨在确保对有价证券诈骗罪犯的刑罚公正、合理和一致。
结语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刑罚标准与量刑准则密切相关,旨在确保对犯罪行为的公正、合理和一致。根据情节不同,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并根据数额大小和严重程度进行区分。量刑准则将考虑犯罪手段、数额大小和社会影响等因素,以确保判决的准确性和公平性。这些标准和准则的运用,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有价证券诈骗罪是如何认定的
有价证券诈骗罪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界限。有价证券诈骗罪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相互关联的犯罪,存在着共同点,如都是故意犯罪,都侵害了国家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二者的主要区别有:
(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侵害的仅仅是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主要是使用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进行诈骗,目的是利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获得被害人的钱财;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则只是实施伪造、变造行为。司法实践中往往行为人先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然后使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进行诈骗,这种情况在认定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按刑法牵连犯的理论,选择一重罪进行认定处理。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行为人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后,自己并不直接进行诈骗,而是仅出售、转让他人的,由于中国《刑法》未将出售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则仅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如果行为人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后,不仅自己直接利用其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实施诈骗行为,同时又将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出售、转让他人的,则行为人同时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诈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