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异地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新增加的关于诉前保全的规定,其目的在于防止由于保全措施不及时当事人产生损失,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若干意见》第31条和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限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能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也没有规定只能由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因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也应该有权在诉前和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分析
可以在异地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新增加的关于诉前保全的规定,其目的在于防止由于保全措施不及时当事人产生损失,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若干意见》第31条和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限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能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也没有规定只能由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因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也应该有权在诉前和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正如人民法出版社出版的《新民事诉讼法条文释义》中所述,对方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结语
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增加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保全措施不及时而产生损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也应该有权在诉前和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对方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