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2021年新规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09:34:14
增值税2021年新规
法律分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公告》,明确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目前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月销售额15万元(含)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导读法律分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公告》,明确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目前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月销售额15万元(含)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法律分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公告》,明确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目前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月销售额15万元(含)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2021年新规
法律分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公告》,明确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目前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月销售额15万元(含)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