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错推定责任的八种情形:1)教育机构导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人身损害;2)医疗机构违规导致患者受损;3)动物园动物导致人身损害;4)建筑物或设施脱落致人损害;5)堆放物品倒塌致人损害;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7)地下施工致人损害;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
法律分析
过错推定责任8种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7、地下施工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推定有过错。
拓展延伸
9种过错推定责任情形解析
在法律领域中,过错推定责任是一种法律原则,用于确定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的过错可以被推定为责任的基础。本文将对9种常见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进行详细解析。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中的追尾、医疗事故中的疏忽、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工作责任等。通过深入分析每种情形的要素和适用条件,读者将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从而在实际案件中进行准确的法律判断和决策。本文旨在为法律从业者和相关研究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的过错可以被推定为责任的基础。这些情形包括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动物园、建筑物、堆放人、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地下施工人以及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等。通过深入分析每种情形的要素和适用条件,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以便在实际案件中进行准确的法律判断和决策。本文旨在为法律从业者和研究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