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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有判决书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07: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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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有判决书吗

据法律规定,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身份证明、裁决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请强制执行,由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文书,之后,新房屋所有人可单方持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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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法律规定,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身份证明、裁决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请强制执行,由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文书,之后,新房屋所有人可单方持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据法律规定,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身份证明、裁决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请强制执行,由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文书,之后,新房屋所有人可单方持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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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规定,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身份证明、裁决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请强制执行,由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文书,之后,新房屋所有人可单方持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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