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签字的借款合同无效,无法生效。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应为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另有约定除外。借条等同于合同,必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借款人签名无法证明真实意思,因此无法生效,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无效。
出借人没有签字的借款合同,一般不成立,也就无法生效。
但是如果出借人已经将借款出借给借款人的,二者之间成立了借贷关系,民法典规定了借款合同应当为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债权关系中必须有双方当事人,而借条就专等于属于双方的合同,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没有借款人签名就不能说明这张欠条是借款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以合同,也就是借条就是不生效的,没有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借条签字缺失,借款是否有效?
在一般情况下,借条的有效性要求出借人在借条上签字确认。然而,如果借条中出借人没有签字,这可能会对借款的有效性产生影响。根据法律规定,签字是一种书面证明,可以证明借款的存在和双方的意愿。因此,借条签字缺失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借款的存在和条件。尽管如此,法律也承认口头协议的有效性,因此,如果可以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的存在和条件,借款仍然可能被认定为有效。因此,如果借条签字缺失,出借人应该尽可能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的存在和条件,以增加借款的有效性。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应当为书面形式并要求出借人在借条上签字确认。如果借条中出借人没有签字,这可能会影响借款的有效性。然而,法律也承认口头协议的有效性,因此,如果可以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的存在和条件,借款仍然可能被认定为有效。因此,出借人应该尽可能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的存在和条件,以增加借款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