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侵权损害赔偿中的司法鉴定程序: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安排医学会进行鉴定,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法律和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医疗机构报告重大医疗过失或患者要求处理医疗争议时,卫生行政部门应交由医学会进行鉴定;双方协商解决争议时,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法律分析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中的司法鉴定程序如下:
1、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拓展延伸
医疗侵权案件中的司法鉴定程序与专家评估的关系
医疗侵权案件中的司法鉴定程序与专家评估密切相关。在这类案件中,司法鉴定是法庭确定医疗侵权行为和损害赔偿的重要依据。司法鉴定程序包括收集证据、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和出具鉴定意见等环节。而专家评估则是司法鉴定的一种方式,通过请专业医学专家对案件进行评估,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专家评估结果可以作为鉴定的参考,帮助法院做出公正、准确的判决。因此,司法鉴定程序与专家评估的紧密合作,为医疗侵权案件的审理提供了科学、客观的依据。
结语
医疗侵权案件中的司法鉴定程序是确保公正裁决的重要环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组进行技术鉴定。同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了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争议时的鉴定程序。司法鉴定与专家评估相辅相成,专业医学专家的评估结果为法庭提供了科学、客观的依据,确保医疗侵权案件的公正判决。通过合作,司法鉴定程序与专家评估共同维护了医疗侵权案件的公正性与准确性。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