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不论多久都是可以提出离婚的。但是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一、婚外情可以成为离婚的原因吗?
一方有婚外情行为是能作为离婚理由提出离婚的。但单以婚外情为由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会予以支持。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感情破裂的主要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二、法律如何认定“连续分居两年”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的当天止;
2、分居时间应该连续计算,如果夫妻分居后又同居的,应当从夫妻最后一次同居结束后重新计算。
三、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要怎么理解
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有两种类型:
1、即夫妻分居两年以上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律理由。第一个是客观原因造成的。比如夫妻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不是因为感情不和;
2、主观原因造成的。如果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夫妻关系没有培养,分居两年以上,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