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羁押期限包括拘留羁押期限和逮捕羁押期限,前者一般14天至37天,后者一般2个月至7个月。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复杂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法律分析
拘留所羁押期限分为拘留羁押期限和逮捕羁押期限。拘留羁押期限,一般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逮捕羁押期限一般2个月,最长是7个月。法律规定,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拓展延伸
拘留所羁押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拘留所羁押期限是指被拘留人在拘留所内被羁押的时间限制。根据法律规定,拘留所羁押期限应当符合法律的规范和限制。具体而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般犯罪嫌疑人,拘留所羁押期限不得超过30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涉及严重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等,羁押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理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拘留所羁押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确保合法性和合理性。
结语
拘留所羁押期限是法律对被拘留人羁押时间的明确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拘留羁押期限一般为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逮捕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最长为7个月。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无法终结的案件,可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在确保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前提下,拘留所羁押期限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