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和专利侵权行为的判断标准。专利侵权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存在有效的专利权,且行为人实施的技术方案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行为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专利,且该行为或结果对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被全面覆盖,则应认定被诉侵权行为人实施了该专利方法,侵害了专利权人的权利。
法律分析
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有两个:第一,存在有效的专利权,专利权受到保护的前提是其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如果行为人“侵犯”的是无效或效力已经终止的专利,则当然不构成专利侵权;第二,发生了法定的侵害行为。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3、行为人实施的技术方案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在人民法院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特征部分以及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限定部分记载的技术特征均有限定作用。
4、只有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前提下,未经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才构侵犯专利权。典型的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行为如:以出售产品或服务为目的而进行制造、销售以及许诺销售等。
律师补充:
授予发明专利权一般有三个条件:①新颖性。即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②创造性。即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③实用性。即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如果被诉侵权行为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将专利方法的实质内容固化在被诉侵权产品中,该行为或者行为结果对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被全面覆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实质性作用,也即终端用户在正常使用该被诉侵权产品时就能自然再现该专利方法过程的,则应认定被诉侵权行为人实施了该专利方法,侵害了专利权人的权利。
拓展延伸
专利侵权行为判断是知识产权领域中的重要问题,涉及专利权人的权益和被诉侵权人的权益。在确定被诉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专利权是否有效、被诉侵权行为是否与专利权相同或实质相同、被诉侵权行为是否符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等。
针对第一个问题,专利权是否有效是判断被诉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专利权本身存在缺陷或者在授权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那么该专利权可能被视为无效,此时被诉侵权行为就不构成侵权。
针对第二个问题,需要将被诉侵权行为与专利权进行比较。如果被诉侵权行为与专利权在技术方案、实现方式或者目的等方面相同或实质相同,那么就可能构成侵权。但是,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如果被诉侵权行为超出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也不构成侵权。
针对第三个问题,需要考虑被诉侵权行为是否符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果被诉侵权行为超出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就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被诉侵权行为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那么需要进一步判断该行为是否符合专利权的保护要求,比如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等。
判断被诉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专利权是否有效、被诉侵权行为是否与专利权相同或实质相同、被诉侵权行为是否符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等。在具体情况下,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综合判断。
结语
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有两个:第一,存在有效的专利权,专利权受到保护的前提是其应当是合法有效的;第二,发生了法定的侵害行为。行为人实施的技术方案必须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未经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才构侵犯专利权。发明专利权的授予需要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如果被诉侵权行为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将专利方法的实质内容固化在被诉侵权产品中,且该行为或结果对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被全面覆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实质性作用,则应认定被诉侵权行为人实施了该专利方法,侵害了专利权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七条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八十条 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