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证据类型及采取保全证据的条件。刑事诉讼的证据类型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采取保全证据的条件包括在证据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情况紧急,由利害关系人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法律分析
一、刑事诉讼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1、刑事诉讼的证据类型主要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采取保全证据的条件
诉讼证据保全,是指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诉前证据保全的采取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应当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采取。
二是,须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由于尚未进入诉讼或者仲裁程序,所以还不存在当事人,只能是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三是,须情况紧急,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这里与诉讼证据保全相比,多了“情况紧急”的要求,如果不是情况紧急,就应当到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去申请保全。
四是,须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其他特别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证据类型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这些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采取保全证据的条件包括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采取、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情况紧急、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并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