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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工作纪律,有什么样的情形?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04: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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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工作纪律,有什么样的情形?

违反工作纪律,有什么样的情形。第六条 履职不当,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 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或违反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二) 在群众遭遇困难或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或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处理涉法涉诉事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三) 在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耕地保护、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处置等关系群众利益的工作中,不听取群众合理意见,不依法依规办理,不按程序公开,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五) 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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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违反工作纪律,有什么样的情形。第六条 履职不当,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 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或违反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二) 在群众遭遇困难或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或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处理涉法涉诉事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三) 在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耕地保护、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处置等关系群众利益的工作中,不听取群众合理意见,不依法依规办理,不按程序公开,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五) 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违反工作纪律,有什么样的情形?第六条 履职不当,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 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或违反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二) 在群众遭遇困难或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或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处理涉法涉诉事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三) 在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耕地保护、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处置等关系群众利益的工作中,不听取群众合理意见,不依法依规办理,不按程序公开,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四) 违规占有公共财物或享用公共资源,在项目审批、社会保障、就医就学、惠农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廉租房分配等事项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或优亲厚友、显失公平,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五) 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六) 瞒报、谎报、迟报公共突发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疫情或其他重要情况,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七) 漠视群众诉求,对群众来信来访敷衍塞责,不按规定办理,不及时答复群众合理要求,造成群众利益受到损失的;(八 ) 在执法监管中作风粗暴、滥用职权,办“人情案” “关系案” “金钱案”,在便民服务中“索拿卡要”,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九) 其他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第七条 作风不正,损害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形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 工作时间打牌,上网炒股、下棋、玩游戏、聊天购物、看影视作品,出入休闲健身娱乐场所等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二) 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三) 工作中态度生硬、故意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的;(四) 对职责范围内应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互相推诿、超过规定办结时限,应一次性告知而不一次性告知导致拖延审批时限,或公开承诺的事项不能兑现的;(五) 工作日中餐饮酒或发生酒驾行为的;(六) 言行不当,行为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七) 其他有损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形象行为的。第 为政不廉,以权谋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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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工作纪律,有什么样的情形?

违反工作纪律,有什么样的情形。第六条 履职不当,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 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或违反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二) 在群众遭遇困难或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或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处理涉法涉诉事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三) 在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耕地保护、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处置等关系群众利益的工作中,不听取群众合理意见,不依法依规办理,不按程序公开,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五) 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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