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分为要约和承诺两阶段,具体如下:
1、有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合同是一方或者多方达成的协议,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而订立合同当事人是否为多方或者是双方,决定于参与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
2、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
3、是特定当事人之间为订立合同做出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之间进行的,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作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立要约发出的。
一、国际贸易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么认定的
国际贸易合同的生效条件:
1、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2、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3、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订立合同;4、合同必须有对价和合法的约因;5、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6、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认定:
1、合同当事人须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2、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必须合法;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4、
合同当事人之间要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达成一项可履行的协议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要约有五个构成要件:
1、应当有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的要约人与受要约人;
2、明确、具体的要约内容;
3、要约应当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4、要约发出的对象是明确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当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的特点有,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