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侦查措施是公安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罪行为而采取的技术手段,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等。这些措施需要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才能实施,其审批人是公安机关负责人。
法律分析
技术侦查措施就是侦察机关为了能够侦破特定犯罪行为而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其种类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等。该措施需要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才能实施,其审批人是公安机关负责人。
拓展延伸
技术侦查措施是什么?
技术侦查措施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利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侦查技术等手段收集、提取、固定、分析、传输、使用有关案件的信息材料,用于证明案件事实和案件性质的一种侦查方法。
技术侦查措施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技术侦查措施是国家机关依法采取的侦查手段,必须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二是技术侦查措施的对象限于与案件有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网络、电子数据等;三是技术侦查措施的内容、范围、程度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四是技术侦查措施的使用应当严格限制,不得滥用、误用、超越法定权限和程序。
然而,技术侦查措施也存在一些风险和问题。首先,由于技术侦查措施的实施往往需要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和隐私权,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质疑。其次,技术侦查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需要经过严格审查和监督,否则可能会引发滥用和误用等问题。此外,技术侦查措施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也需要得到充分保障,防止信息泄露和损失。
因此,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来说,在实施技术侦查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严格控制措施的范围和程度,确保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加强风险评估和监督,防止滥用和误用,保障案件侦查的顺利进行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技术侦查措施是公安机关在侦查特定犯罪行为时采取的技术手段,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等。这些措施需要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才能实施,其审批人是公安机关负责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八十条 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秘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七条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