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记录一小时内会清除,但记分需要下个周期才会清除,需注意记分问题。记分周期内累积12分将扣留驾驶证,需参加为期七日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则清除记分,不合格需继续学习和考试。记分未达到12分且罚款已缴纳则清除记分。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在处理完交通违章记录之后的一个小时之内就不会有违法记录了。但需要注意的是,违法记录清除不等于记分清除,记分需要在下个周期才会清除,因此仍然需要注意记分的问题。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拓展延伸
电动车未戴头盔被交警拍照记录,如何处理记录及其影响
当电动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未戴头盔被交警拍照记录时,首先应该接受交警的警告,并承认自己的违规行为。这样的记录通常会在交通违法数据库中保存一段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地区的法规而定。要消除这样的记录,驾驶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不再发生类似违规行为;2.参加相关的交通安全培训课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3.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展示自己的积极改变。通过这些努力,驾驶员可以逐渐改善自己的交通记录,树立良好的形象。同时,应该意识到,交通违法记录可能会对保险费用、驾照积分等方面产生影响,因此,及时处理记录并改正错误非常重要。
结语
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不再违规,参加交通安全培训,积极改善交通记录,树立良好形象。及时处理违法记录,纠正错误,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举措。记住,安全驾驶、遵守法规是每位驾驶员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九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有五起以上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且未申请延期处理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在告知后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公告期届满后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期为七日。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出申辩或者接受处理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四条或者第四十八条办理;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提出申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