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审查起诉,从新打回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根据《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第267条的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实体性内容主要有:
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
3、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
4、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尚未查清的。
一、《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人民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人民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六十七条
人民审查起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向侦查部门提出补充侦查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
第二百六十
对于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审查起诉部门退回本院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期限、次数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二百六十九条
人民在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第二百七十条
人民对已经退回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移送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二百七十一条
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案件,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的人民退回原侦查的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
二、审查起诉发现职务犯罪怎么处理
审查起诉发现职务犯罪可能需要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不管此时的职务犯罪是漏罪还是新罪,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也可以对移送的罪行和发现的遗漏罪(新罪)行一并直接起诉。
法律依据:
1、《人民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四十二条人民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提纲,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人民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
2、《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