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近亲属房屋买卖需要哪些手续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05:49:48
文档

近亲属房屋买卖需要哪些手续

1、近亲属房屋买卖需要的手续有:签订买卖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签字(共有房产需要全部共有方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推荐度:
导读1、近亲属房屋买卖需要的手续有:签订买卖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签字(共有房产需要全部共有方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1、近亲属房屋买卖需要的手续有:签订买卖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签字(共有房产需要全部共有方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一、房产不协助过户向起诉如何提供资料

一般来说,卖家协助买家办理房屋过户,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说好具体的时间,要是到了这个时间还不去办的话,那么就可以告卖家违反合同约定。向起诉的话,你需要走下面的流程:

1、准备一份起诉状。先就卖家违反约定没及时协助过户写一个诉状,然后去那个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民起诉,在审核你的材料后会给受理,给你一份应诉通知书,接着你就等着开庭。

2、带上需要的材料。你需要带上的材料有,起诉书、您你本人身份材料、证据。证据上,你首先要带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有关协助房屋过户的协议书等。

3、交上一定的费用。在起诉的时候,你需要交受理费用为50元。

不过,实际中有些卖家在被起诉之后,还有不肯及时办理过户的,那么你可以接着去申请协助过户。

你去申请房子过户协助通知书的,需要提供下面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在这里,申请执行书中要写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

2、生效判决书副本;

3、判决生效证明。可向原经办法官申请出具;

4、本人及被过户人的身份证明。

文档

近亲属房屋买卖需要哪些手续

1、近亲属房屋买卖需要的手续有:签订买卖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签字(共有房产需要全部共有方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