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房屋归属后,当事人需携带判决书、执行公函等材料前往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法院判决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房管部门应予以登记,记录法院判决的事实。
法律分析
一、法院将房子判给一方怎么过户
当事人持生效的判决书,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当事人持判决书,协助执行公函,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过户住房。
二、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拓展延伸
法院判决房产归属后的过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当法院判决房产归属后,进行过户程序是必要的。首先,双方当事人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原判决书、双方身份证明、房产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接下来,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填写过户申请表并缴纳相关费用。在过户过程中,注意核对信息的准确性,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此外,还需办理相关税费的缴纳,如契税、印花税等。最后,办理完毕后,及时办理房产证的变更手续,确保房产权属的正式转移。在整个过户过程中,双方应保持沟通,遵守法律程序,确保过户顺利完成。
结语
经过法院判决房产归属后,过户程序是必要的。双方当事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如判决书、身份证、房产证、婚姻状况证明等。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填写申请表并缴纳费用。过户过程中,确保信息准确性,保障双方权益。同时,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办理完毕后,及时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确保房产权属正式转移。双方应保持沟通,遵守法律程序,确保顺利完成过户。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