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为了逃避债务假离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05:40:32
是否可以为了逃避债务假离婚?
法律分析。不可以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因为夫妻共同债务不因双方离婚而免除,即使双方约定债务由一方来承担,但是该约定只对双方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导读法律分析。不可以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因为夫妻共同债务不因双方离婚而免除,即使双方约定债务由一方来承担,但是该约定只对双方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法律分析:
不可以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因为夫妻共同债务不因双方离婚而免除,即使双方约定债务由一方来承担,但是该约定只对双方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是否可以为了逃避债务假离婚?
法律分析。不可以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因为夫妻共同债务不因双方离婚而免除,即使双方约定债务由一方来承担,但是该约定只对双方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