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无效的案例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06:10:59
文档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无效的案例

2005年07月05日在本案中,我担任原告的诉讼代理人。2003年6月,x山市国土局在《日报》刊登公告:“1992年8月,原xx公司申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行为,违反了198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1条的规定。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71条、《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11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原xx公司编号为台集建北字第201161、005189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本人受xx公司的委托,向x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撰写诉状如下:行政起诉状原告:xx公司。住所:xxx。法定代表人:吴xx,董事长。被告:x山市国土资源局。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撤销对台集建北字第201161、00518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撤销决定。但被告也没有告知。
推荐度:
导读2005年07月05日在本案中,我担任原告的诉讼代理人。2003年6月,x山市国土局在《日报》刊登公告:“1992年8月,原xx公司申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行为,违反了198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1条的规定。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71条、《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11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原xx公司编号为台集建北字第201161、005189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本人受xx公司的委托,向x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撰写诉状如下:行政起诉状原告:xx公司。住所:xxx。法定代表人:吴xx,董事长。被告:x山市国土资源局。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撤销对台集建北字第201161、00518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撤销决定。但被告也没有告知。


2005年07月05日在本案中,我担任原告的诉讼代理人。2003年6月,x山市国土局在《日报》刊登公告:“1992年8月,原xx公司申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行为,违反了198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1条的规定。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71条、《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11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原xx公司编号为台集建北字第201161、005189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本人受xx公司的委托,向x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撰写诉状如下:行政起诉状原告:xx公司。住所:xxx。法定代表人:吴xx,董事长。被告:x山市国土资源局。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撤销对台集建北字第201161、00518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撤销决定。二、本案诉讼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03年6月x日,被告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撤销原告的编号为台集建北字第201161、005189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其理由是:原告申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行为,违反了198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1条的规定。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71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11条的规定,撤销上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被告的上述具体行政行为是完全不合法的。198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1条是适用于国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情形。而原告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应当适用该法第55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使用土地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1989年11月18日的《土地登记规则》总共是四十九条,根本就没有第71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11条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因工作失误导致登记不当的,应当依法予以更正。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如上所述,原告的申领土地证行为并没有违反198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1条的规定。被告在作出撤销土地使用证之前,没有告知原告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1条、第41条的规定,依法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此段是他人的意见)被告撤销土地使用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应当告知原告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但被告也没有告知。严重违反行政程序。(此段是他人的意见)综上所述,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合法依据;行政程序违法。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此致x山市人民法院

文档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无效的案例

2005年07月05日在本案中,我担任原告的诉讼代理人。2003年6月,x山市国土局在《日报》刊登公告:“1992年8月,原xx公司申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行为,违反了198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1条的规定。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71条、《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11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原xx公司编号为台集建北字第201161、005189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本人受xx公司的委托,向x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撰写诉状如下:行政起诉状原告:xx公司。住所:xxx。法定代表人:吴xx,董事长。被告:x山市国土资源局。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撤销对台集建北字第201161、00518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撤销决定。但被告也没有告知。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