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开报废车上路怎么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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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05:57:41
无证开报废车上路怎么处罚规定
法律主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 注销登记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法律客观。
导读法律主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 注销登记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法律客观。

法律主观: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 注销登记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没收违法所得 ,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开报废车上路怎么处罚规定
法律主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 注销登记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法律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