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伙做生意,合伙人欠债不还,可以起诉处理。债务纠纷立案后,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处理债务纠纷需注意诉讼时效和申请执行的期限。搞好证据收集对于债权人来说很重要。此外,合伙做生意的情况下,可以扣除合伙人的分红用于还债。
法律分析
一、合伙做生意合伙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起诉需向提交以下材料: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二、债务纠纷立案后多长时间能出具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三、处理债务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
1、重视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申请执行的期限。
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为6个月,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人民不再执行。
3、搞好证据收集。
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
其实欠钱不还这种民事纠纷,除了起诉之外就有其他比较便捷灵活的处理方式,关键是债务纠纷的实际情况不是千篇一律的,像是这种合伙做生意的状况,如果是合伙人入股了的话,在合伙人拒不还债的情况下,扣除分红所得用来还债完全没问题。
结语
合伙做生意中,合伙人欠债不还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起诉需提交相关证据,包括诉讼主体资格、借款关系证明、已偿还证据和诉讼请求金额计算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案件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处理债务纠纷时需注意诉讼时效和申请执行的期限,同时要搞好证据收集。除起诉外,合伙做生意的情况下,合伙人入股后可通过扣除分红用于还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人民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