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罪的处理方式及原因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从轻处罚,情节轻微者可适用缓刑。寻衅滋事罪包括随意殴打、追逐恐吓他人、强拿硬要、起哄等行为,严重者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包括青春期特点、错误行为导向、家庭或监管不力以及道德法制观念淡薄等。具体刑罚应根据案情严重性判断。
法律分析
一、未成年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理
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已满14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或有积极悔过、赔偿受害人等能减轻刑罚的情况的可能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判处三年以下,则可适用缓刑的规定。受害人一方可在公诉阶段提起刑附民的赔偿诉讼。
二、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未成年人犯寻衅滋事罪原因分析
1、正值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的自身特点所致
“青春期”正是人一生发生变化最大、最烦恼不安的时期,青春期的青少年心理和生理都不成熟,易冲动,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思想尚未定型,辨别是非的能力差,但是他们的好胜心及模仿性又极强,这就使得他们往往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而误入歧途。
2、社会缺乏正确的教育引导,形成了错误的行为导向
3、家庭或监管人监管不力
在家庭教育上,父母缺乏对孩子的正面教育、道德教育、正确行为教育和理想教育,过分溺爱使很多孩子缺乏责任心和上进心。在学校教育上,过分强调应试教育,疏忽了对孩子人格的塑造,“唯分数论”给成绩不理想,升学无望的学生造成极大压力,也使用他们被主流群体所排挤,最终大多由学校流失到了社会上。
4、道德与法制观念普遍淡薄
寻衅滋事罪一般情况下是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未成年,案情不严重,且积极处理,可能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的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还是要根据案情的严重性来判断
结语
未成年人犯罪应从轻处罚,寻衅滋事罪亦不例外。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寻衅滋事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轻微或有积极悔过、赔偿受害人等情况可减轻刑罚。受害人可在公诉阶段提起刑附民的赔偿诉讼。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多与青春期特点、社会教育、家庭监管不力、道德法制观念淡薄等因素有关。综上所述,针对未成年人的寻衅滋事罪,应权衡案情严重性,从轻或减轻处罚,以期引导其悔过改正,为其未来发展创造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