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是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设备、装置和技术措施。包括劳动卫生设施、劳动安全设施、个人防护设施和生产辅助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是指为了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而采取的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装置、防护用具及其他防范技术措施的总称。
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包括哪些
1.劳动卫生设施
劳动卫生设施指防止和减少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职业损害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其主要有:
(1)噪声、噪音的防范措施。
(2)强光下的防范措施。
(3)防辐射措施。
(4)防暑、抗低温措施。
(5)防尘、防毒设施。
(6)消毒设施。
(7)通风、照明设施。
2.劳动安全设施
劳动安全设施指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其主要有:
(1)防护装置;
(2)保险装置;
(3)信号装置;
(4)危险牌示和识别标志。
3.个人防护设施
个人防护设施是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劳动法》第54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品种很多,按其防护部位不同,有安全帽类、呼吸护具类、眼部防护用具、耳听力防护用具、手的防护用具、鞋防护用具、护肤用品等。
4.生产辅助设施
生产辅助设施指为生产服务的辅助设施,是间接地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措施。如为劳动者设置的饮水设施、淋洗设备、盥洗设备、更衣室、存衣箱、工作服洗涤及消毒、食物加热设备、倒班休息室、为女工准备的卫生室及洗涤设备等。
根据《劳动法》第53条的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所谓国家规定的标准,主要是指原劳动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技术标准。
结语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是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而采取的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装置、防护用具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包括劳动卫生设施、劳动安全设施、个人防护设施和生产辅助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即原劳动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标准。合理使用和配备这些设施能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