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计划 法律问题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14:30:32
国家专项计划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国家专项计划是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简称,由中央部门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承担。法律依据。《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国家级专项规划要突出指导性、预测性、宏观性。规划的编制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突出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第二条 国家级专项规划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以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由国务院审批或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
导读法律分析。国家专项计划是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简称,由中央部门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承担。法律依据。《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国家级专项规划要突出指导性、预测性、宏观性。规划的编制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突出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第二条 国家级专项规划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以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由国务院审批或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

法律分析:
国家专项计划是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简称,由中央部门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承担。
法律依据:
《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国家级专项规划要突出指导性、预测性、宏观性。规划的编制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突出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第二条 国家级专项规划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以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由国务院审批或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
国家专项计划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国家专项计划是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简称,由中央部门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承担。法律依据。《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国家级专项规划要突出指导性、预测性、宏观性。规划的编制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突出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第二条 国家级专项规划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以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由国务院审批或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