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二手房交易税费新:卖方按成交总价缴纳,房产证满2年免缴,不满2年按5%缴纳;个人所得税房产证不满五年或满五年非唯一住房按差额的20%缴纳;买方按面积缴纳契税,90平方以下首套或二套按1%征收,90平方以上首套按1.5%征收,第二套按2%征收。
法律分析
成都二手房交易税费新为:卖方缴纳,其中房产证满2年免缴,不满2年按成交总价缴纳全额5%,个人所得税房产证不满五年或者满五年不是唯一住房的按差额的20%缴纳;买方缴纳契税,90平方以下首套或二套的按全额的1%征收,90平方以上首套按1.5%征收,第二套按2%征收。
拓展延伸
成都二手房交易税费变动情况及影响分析
近期,成都二手房交易税费出现了一系列变动。根据最新规定,成都市对二手房交易征收的税费进行了调整。其中,涉及的税费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些变动将直接影响到二手房交易的成本和利润。具体来说,税费的调整可能会增加购房者的负担,降低二手房交易的活跃度。同时,对于房产中介、律师等从业人员来说,也将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因此,对于二手房交易参与者来说,了解这些税费变动的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影响分析,将有助于做出更明智的决策,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结语
成都二手房交易税费新的调整对于二手房交易参与者来说具有重要的影响。这些变动将直接影响到交易成本和利润。购房者可能面临更大的负担,二手房交易的活跃度可能会下降。然而,对于房产中介、律师等从业人员来说,这也将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因此,了解并分析这些税费变动的影响,将有助于做出更明智的决策,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