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一方缺席时,可进行缺席判决,但需满足条件:已合法传唤被告/原告到庭,且被告/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正当理由包括身体疾病等。
法律分析
离婚一方不到庭时,可以缺席判。但是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
1.已经依法送达了传票传唤被告/原告到庭。
2.被告/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正当理由:包括身体发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中,当一方缺席庭审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当一方在离婚诉讼中缺席庭审,可能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首先,可能会视其缺席为默认认可对方当事人的主张,即默认支持对方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缺席方可能会面临不利的判决结果,如财产分割、抚养权决定等。其次,缺席方可能错失辩护的机会,无法提供自己的证据和辩解。此外,还可能对缺席方采取强制措施,如责令其出庭或强制传唤等,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因此,建议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要及时出庭参加庭审,或者通过合法途径提出请假或延期等申请,以免因缺席而造成不利后果。
结语
离婚一方缺席庭审可能导致不利后果。可将缺席视为默认支持对方主张,产生财产分割、抚养权等判决。缺席方错失辩护机会,无法提供证据和辩解。可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公正审理。建议当事人及时出庭或申请请假延期,避免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