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在成都买房入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房屋面积≥90㎡;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参加社保1年以上。
2、所购房屋不足90㎡,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所需条件: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
(2)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
(3)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暂住居住的“居住证IC卡”(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4)70平方米以上(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之前)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82平方米/人)水平。
二、购房落户所需资料
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办理落户需提交:
1、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现场领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近一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明细表原件
7、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