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阐述了何为报废车以及报废车的标准。报废车是指达到使用年限或因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且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50%的车辆,应依据政府规定强制报废。报废车的标准包括各种类型的汽车,如轻、微型载货汽车、重、中载货汽车、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和轿车等。达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且延长期不得超过标准规定年限的一半的,可延缓报废。但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
法律分析
一、何为报废车?
报废车是指达到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且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50%,依据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二、报废车标准
汽车使用达到一定期限,各个系统的组件大部分已完成使命,维护和修理已不能保障汽车的安全行驶,应当及时报废更新。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三、报废特点及车况
(一)报废车辆隐患多。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隐患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二)报废车改头换面,以次充好。一些报废车辆到了报废年限,通过套牌、更新车身颜色等投机取巧的办法改头换面与一些被偷、盗、抢的车辆混杂在一起,让购买者无法辨认。
(三)易诱发交通事故。由于报废车辆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再加上驾驶员为了载客、拉货、赚钱,擅自重装、改装、破坏车辆构造的均衡和稳定,如果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直接影响行车安全,诱发交通事故。
(四)报废车-肇事无保障。报废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因无牌无证,并且车辆不值钱,往往弃车而逃,给交警部门侦破事故增加了难度,并直接导致了一些事故的无法侦破。加之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导致肇事者无力承担赔偿费用,交警处理难,政府难处理,死者无安葬费,伤者无医疗费。而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尚未健全,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拓展延伸
报废车辆是指已经达到使用寿命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汽车。对于报废车辆的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着明确的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报废车辆应当予以报废,不得继续行驶。同时,机动车行驶证或者号牌应当注销或者作废,并由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
对于报废车辆的处理,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报废注销或者公告,并且通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此外,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当出具证明,告知相关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或者号牌。
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服报废车辆的处理,可以向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报废车辆的处理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对于报废车辆,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不得继续行驶。
结语
报废车是指达到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且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50%,依据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报废车标准包括各种类型的汽车,其中轻、微型载货汽车和矿山作业专用车需行驶60万公里才可报废。达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可经过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后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报废车辆隐患多,易诱发交通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弃车而逃,给交警部门侦破事故增加了难度,并直接导致了一些事故的无法侦破。因此,应重视报废车的处理和管理,及时更新或报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二手车出口企业是指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具备二手车出口资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