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安案件的查处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公开。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内容、结果公开。
一、故意诽谤可以报警吗?
故意诽谤可以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调查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4、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二、未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可否要求返还财产
可以。不够诈骗立案标准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三、如果看望远镜偷窥犯罪吗
行为人用望远镜偷窥的,不构成犯罪,但是将偷窥内容以书面,照片,影像等形式记录并予以公开是违法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条规定,办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第六十三条规定,报案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的,机关应当在受案登记时注明,并为其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