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中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对未尽赡养抚养义务的家庭成员构成遗弃行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无自理能力者拒绝扶养,情节恶劣者可处刑罚。恶劣情节指遗弃手段极恶劣,导致病残死等后果。
法律分析
离婚中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对家庭成员不尽自己应该尽的赡养以及抚养义务,就是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拓展延伸
离婚中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责任与救济措施
在离婚中,如果存在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法律会对此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并提供相应的救济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无故离开家庭,不履行抚养、扶养、赡养等法定义务的行为。对于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责任,可能包括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等经济赔偿,以及可能的监护权变更等。同时,被遗弃家庭成员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具体操作中,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判决,以保障被遗弃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结语
离婚中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对于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追责。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无生活能力者,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情节恶劣通常指遗弃手段极其恶劣,导致疾病、残疾或死亡等后果。在离婚中,法律将严格追究遗弃家庭成员的责任,并提供相应的救济措施,以保障被遗弃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