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加大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力度,重点扶持贫困地区。补助资金每亩1500元和1000元,分别用于退耕还林和退耕还草。包括调整陡坡耕地为非基本农田、加快贫困地区进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以及在特定地区进行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要求包括农民自愿、引导、保护基本农田等。
法律分析
国家按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造林费3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85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种草费150元)。
从2017年起,国家有关部门在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时,重点向扶贫开发任务重、贫困人口较多的省倾斜。《通知》明确,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将确需退耕还林还草的陡坡耕地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
由各有关省在充分调查并解决好当前群众生计的基础上,研究拟定区域内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的范围;
二是加快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进度。
从2017年起,重点向扶贫开发任务重、贫困人口较多的省倾斜;
三是及时拨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
安排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给省级,每亩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6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50元)、第三年400元。各地要及时拨付下达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
四是认真研究在陡坡耕地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以及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还草。
退耕还林的工作要求
坚持农民自愿、引导的原则。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工作时,要始终坚持农民自愿、引导的原则,对特殊困难地区以及主要依靠陡坡耕地粮食维持生计的农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是否退耕。继续由省级负总责,并由地方做好粮食调运等工作,确保特殊困难地区退耕农户口粮安全。
毫不动摇地保护好基本农田。各有关省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坚决保护好基本农田。此次调整仅限于调减陡坡耕地中的基本农田,严禁调减其他区域内基本农田,调减下来的基本农田必须用于退耕还林还草。
结语
通过退耕还林和退耕还草的实施,国家为农民提供了每亩1500元和1000元的补助,以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将重点倾斜于扶贫开发任务重、贫困人口较多的省份。的四个主要方面包括调整陡坡耕地基本农田、加快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进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以及研究在特定地区进行退耕还林还草。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引导的原则,并保护好基本农田。这些举措将为促进农村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和农民生活水平做出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业行政管理。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服务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六条 不具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应当先与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签订协议,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在治理活动开始之前,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治理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指定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申请,并附具下列文件:
(一)被治理土地权属的合法证明文件和治理协议;
(二)符合防沙治沙规划的治理方案;
(三)治理所需的资金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本条 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