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杭州这边买房,社保停了一个月,下个月补缴不能买房,必须是连续缴纳,补缴纳的不算。
法律依据:《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试点办法》 第六项 凭下列资料给予购房人购买住宅确认:(一)购房人持有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土地证和所购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二)购房人采用抵押贷款购房的,应还清全部贷款并办理他项权证注销登记。(三)购买商品房以签订合同并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以签订合同后开具不动产专用发票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