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中心提供进杭落户审批表和办理所需材料的须知,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居住证、身份证等,以及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落户需准备相关材料并前往市审批。
法律分析
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到杭州市中心领取《进杭落户审批表》及具体办理所需材料的须知。按须知要求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及单位盖好章的《进杭落户审批表》到市审批。
相关知识:办理所需材料
1、进杭落户审批表(可到户籍窗口领取或自行到“平安杭州—杭州市”网页搜索下载一式二份,本科学历需用人单位盖章,硕士以上学历无需盖章,可在窗口直接填表);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及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人才居住证》
4、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5、落户本人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住房所有权证或使用权相应凭证(房屋有共有权人的,需同时提供共有权人身份证及同意落户证明);挂靠单位、人才市场需提供盖章的同意落户书面证明原件及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投靠亲友的提供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落户在集体户及亲友户内的还需同时提供迁移人市区无房证明。
6、与单位签定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
7、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不含补缴)(硕士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
8、其他:随迁配偶的,需提供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父母的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结语
请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及单位盖好章的《进杭落户审批表》前往杭州市审批。所需材料包括进杭落户审批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居住证、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等。如有随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请遵循要求办理手续,顺利完成落户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三条 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