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讲述了担保责任的相关规定。担保人作为债务人的担保,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需要承担还款责任。而妻子作为担保人,并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分析
不会。丈夫作为别人的担保人,在别人实在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是要承担还款责任的,这个责任与妻子无关,妻子是不承担担保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拓展延伸
丈夫为妻子担保,妻子是否担责?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如果丈夫为妻子担保,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项担保是超过自己权益的,那么妻子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妻子并不需要为丈夫的担保承担责任。但是,妻子仍然需要履行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如果妻子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债权人可以据此请求妻子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作为丈夫,要明确担保责任,即使作为别人的担保人,在别人无力还款时,自己也要承担还款责任,与妻子无关。同时,妻子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