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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住户漏水拒绝出面解决如何处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15: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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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住户漏水拒绝出面解决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楼上住户漏水拒绝出面解决可以与物业和社区进行交涉,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楼上户主赔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应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确定责任主体。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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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楼上住户漏水拒绝出面解决可以与物业和社区进行交涉,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楼上户主赔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应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确定责任主体。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法律分析:

楼上住户漏水拒绝出面解决可以与物业和社区进行交涉,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楼上户主赔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应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确定责任主体。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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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住户漏水拒绝出面解决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楼上住户漏水拒绝出面解决可以与物业和社区进行交涉,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楼上户主赔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应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确定责任主体。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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