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缺席判决,但涉及赡养等义务或无法查清案情的情况下可拘传被告。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可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
原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拓展延伸
被告缺席离婚诉讼,应如何裁决?
在被告缺席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首先,可以考虑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评估离婚请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其次,应当确保被告已经被合法通知并有机会参与诉讼。如果被告确实无法到庭,可以考虑通过公告等方式通知被告,并延迟庭审以便被告能够参与辩论。然而,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缺席,可能会根据原告的请求做出有利于原告的裁决。最终,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公正地裁决离婚案件。
结语
在被告缺席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然而,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等重要事项,或者无法查清案情的情况下,可以拘传被告。原告不到庭的情况下,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公正地裁决离婚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诉意见》112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