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环保对泥浆处理的法规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01:39:40
文档

环保对泥浆处理的法规

法律分析:1、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申请试生产或直接生产。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在投入试生产前,应向当地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提出试生产申请,自批复同意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污控科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3.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总量科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理由和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1、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申请试生产或直接生产。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在投入试生产前,应向当地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提出试生产申请,自批复同意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污控科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3.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总量科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理由和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法律分析:1、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申请试生产或直接生产。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在投入试生产前,应向当地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提出试生产申请,自批复同意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污控科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总量科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理由和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文档

环保对泥浆处理的法规

法律分析:1、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申请试生产或直接生产。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在投入试生产前,应向当地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提出试生产申请,自批复同意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污控科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3.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总量科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理由和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