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应当都出庭应诉,除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这样以便审判人员正确判断是非曲直,也便于审判人员进行调解工作,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就算不能表达意志的当事人无法出庭,那么其法定诉讼代理人也应当出庭。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比如当事人出国在外、身患重病、在特殊岗位等等,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写明自己对婚姻关系、和等问题的意见。
一、配偶患有精神病如何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离婚的方式是: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由诉讼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出庭进行诉讼。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律师可以委托原告出庭吗?
以下四种情形原告必须出庭: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除了以上四种情形外,如委托了律师,原告可以不出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