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
1、不直接抚养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支付子女抚养费的;
2、直接抚养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的抚养费的;
3、不直接抚养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抚养费,而直接抚养方有抚养能力,又能够负担孩子抚养费的。
一、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吗?
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
二、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降低抚养费
抚养费降低的情形有:
1、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2、支付抚养费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三、没有能力拿抚养费怎么办
没有能力拿抚养费的,可以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商减少抚养费金额,或者协议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法律规定对于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可以请求减少抚养费数额。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标准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