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主要根据不动产的类型和用途进行区分。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包括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住宅及其建设用地用途、面积、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当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地役权等事项。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包括住宅以外
法律分析
根据《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如下: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根据不同情形,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原有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1、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合法建设的住宅,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2、居民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购买住宅,以及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等情形,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3、住宅及其建设用地用途、面积、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以及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等,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4、当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办理抵押权登记(包括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5、当事人按照约定在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上设定地役权,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包括地役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减轻登记申请人负担,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
(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下列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1、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海域使用权;
2、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使用权;
4、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地役权;
6、抵押权。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和因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导致的更正登记,不得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二、登记是抵押合同生效要件吗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将抵押合同的生效取决于抵押物是否登记,不经过登记的程序,设定抵押的合同不能生效,从而将登记确定为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那么,这种“不登记,合同就不生效”的规定是否正确呢?有学者认为这是“法律没有把物权公示的行为即不动产物权登记以及动产的交付当作物权变动成立、生效的条件,而是将其当作债权法上的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
抵押合同的生效与抵押权的设定分属两个不同的范畴。在这两个范畴当中,登记仅对后者起公示作用,使通过抵押合同设定的抵押权具有对世效力,而不能决定抵押合同是否生效。也就是说,作为原因行为的抵押合同是物权变动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在原因行为当中登记并无使其生效的法律效力,它只在随后的抵押权设定中发挥作用,使通过抵押合同而设定的抵押权符合公示原则的要求,从而产生物权变动的结果。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拓展延伸
根据《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类。住宅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00元。此外,同一宗地办理多个不动产登记,每个不动产登记证加收一个不动产登记证的登记费,即每个不动产登记证收取80元。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结语
根据《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根据不动产的类型和用途不同而有所不同。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包括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住宅及其建设用地用途、面积、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地役权等事项。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包括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海域使用权、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使用权、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抵押权等事项。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和因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导致的更正登记时,不得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登记是抵押合同生效要件,但抵押合同的生效与抵押物的登记并非同一概念,抵押合同的生效取决于抵押物是否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