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理时限怎么计算 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 立案之日计算。 根据 民事诉讼 法第163条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5规定,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可见,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立案之日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对有关的回答,如果现实中您不幸遇到了相关的纠纷,其实对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很多,但如果您选择走法律程序,专业的人来为你解答将对您更为有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在线咨询或者 找律师 咨询。
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