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是二十日以内,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一、机关庭审的开庭时间是几个小时啊
开庭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开庭时间的长短因案件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案件复杂,证据较多,诉讼参与人数多的案件,证据举证、质证、被告人询问发问等环节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因此开庭时间会相对较长,这样的案件一般几个小时是无法结束的,有的庭审甚至要持续好几天。但是案件事实简单,证据较少,诉讼参与人数不多的案件,费时就比较少,特别是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开庭时间会更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二、团伙诈骗案立案之后多长时间由审判
团伙诈骗案递交后的审判时间一般是二个月内,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形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三、简易程序的规定
(一)简易程序是否必须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
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前,简易程序是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二)简易程序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人民应当告知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三)简易程序可以聘请律师吗?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被告人有辩护人的,应当通知其出庭。
(四)什么时候会通知简易程序开庭?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自诉人、被告人、辩护人,也可以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通知可以采用简便方式,但应当记录在案。
(五)在简易程序中,人民可否不出庭?
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六)适用简易程序是否必须经被告人同意?
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告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笫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七)在简易程序中是否没有了辩论?
不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虽然不受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但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八)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九)简易程序在哪些情况下应转为普通程序?
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普通程序重新审理。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以下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3、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4、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