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的基本主体包括我国公民和外国人。
内容比较广泛,主要有政治权利、财产权、人身自由、平等、劳动权、受教育权。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的对待。
人格权与的区别有:
1、是一个十分复杂和多元的概念,既有作为自然权利(道德权利)的一面,又有作为法律权利的一面。即便是在法律的语境内,的内容也并不以人格权所指向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人格利为益为限,还包括言论自由、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监督权等公法权利的内容,可见,其概念所涵摄的范围十分广泛。
2、人格权作为一项民法权利,其救济主要依靠法律手段,由各国通过行使司法权实现。而中具有很多道德权利内容,而且常常成为政治团体乃至国际社会各方处理相互关系的口号和工具。虽然对于保护而言,法律的手段不可或缺,但因其内容十分复杂,权利的保护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一、民法典中有没有规定人格权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有人格权。我国法律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二、罪犯可以随意被游街示众吗
罪犯不可以随意被游街示众。
保障是现代刑事诉讼追求的终极目的之一,法律只有惩罚人的功能,而没有羞辱人的义务,对罪犯随意游街示众是对罪犯身体的围观和人格的羞辱,为文明社会所不取。
即使是罪犯也有人格权人格享有被保护的权利不应游街,但在少数地方还有这样现象出现,可能是由于罪犯的行为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需要游街的,但是其目的不是羞辱罪犯,也不是为了达到一种惩戒目的,是为了以此来教育公众,起到一个教育作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
任何公民享有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