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若无继承人则由兄弟姐妹继承。遗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包括准备诉讼状、起诉、参与诉讼活动以及上诉。
法律分析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遗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死亡后,房产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遗产将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顺序进行继承,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此外,代位继承人可以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在遗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中,您需要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在人民法院的通知下,您需要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如果您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